保定市动迁赔付标准实行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总体原则为公平、合理、及时、保障合法权益。以下是保定市动迁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被征收人房屋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
(1)房屋征收补偿费=新房屋建造成本+搬迁、装修、水、电、气、通信等费用+奖励等。
(2)新房屋建造成本以征收范围内普通住房为基础计算,不包括豪华住房、公寓和商业用房。
2.过渡期使用费
(1)被征收人因征收原因需要过渡居住的,按实际住房面积和合理的期限补偿使用费。
(2)若在过渡期使用房屋内改善装修,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偿。
3.其他费用
(1)因征收原因产生的搬迁、运输、卫生等费用。
(2)被征收人为保障本身权益申请的征收补偿和税费等。
二、被征收人的移民补偿标准
1.交通补助
(1)被征收人通过公共交通方式到达安置点地点,按实际交通费用给予补助。
(2)个人或家庭拥有轿车的,按公里数补助相应交通费用。
2.搬迁费用
(1)被征收人家庭财物包装、装车、运输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偿。
(2)搬家补助标准按照人口结构、财产家庭情况等不同因素而定,每人不低于500元。
3.社会保障和福利补助
(1)被征收人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保障按照《社会保险法》执行。
(2)被征收人转移就业,按规定享受人员的一次性安置补助、生活补助等。
三、其他部分的补偿标准
1.公租房优惠政策补偿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生活,征收单位还可以在安置房源数量充足的情况下,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款用于购买小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补偿标准在1.2倍至1.5倍不等。
2.居住权保障
征收补偿款发放前,被征收人有权继续居住征收房屋,但要按照规定的征收期限完成搬迁。如果被征收人不居住、沉淀房屋,可以通过出租、转让等方式获取收益。
总之,保定市动迁赔偿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平、合理、及时的赔偿政策,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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