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的物业管理属于多个部门共同监管,具体分工如下:
1. 属地政府(区/县、街道办、社区)
- 日常监管:物业公司直接受所在区/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管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业主与物业的日常纠纷。
- 投诉处理:业主可先向街道办或社区反映问题,若未解决,再向区级住建部门投诉。
2.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级主管:沧州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及监督,对区县住建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
- 重点事项:如物业企业资质、物业服务标准、重大矛盾纠纷等,可向市住建局反映。
3. 其他相关部门
- 物价局:监管物业费定价是否合规。
- 消防/城管:涉及消防设施、违建等问题由相应部门处理。
- 业主委员会: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的,可代表业主监督物业或更换物业公司。
常见问题处理途径
物业违规/服务差:向区住建局物业科或街道办书面投诉。
收费争议:咨询物价部门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
紧急问题(如停水停电):直接联系街道办介入。
联系方式
沧州市住建局官网或电话可通过“沧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各区县住建部门联系方式需具体查询。
建议先与物业沟通,留存证据,逐级反映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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