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衡水市的相关政策,以下是对该市低保户标准的具体介绍:
一、低保户认定标准
衡水市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低保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而有所不同,一般为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300-500元,农村居民人均月收入200-300元左右。
2. 家庭财产状况
家庭财产状况较差,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情况下,农村家庭的住房、耕地面积和家庭财产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城市家庭的房屋面积和车辆等也应符合相关标准。
3. 家庭无劳动力状况
家庭中无法定赡养人,也无法自谋生活的劳动能力。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有残疾、重病等情况的家庭成员。
4. 其他特殊困难
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的情况。
二、审核认定程序
1. 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自愿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低保。提供家庭收入、财产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实地核查
街道或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 集体审议
由街道或乡镇低保工作小组讨论研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4. 审批确定
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正式确定低保对象。并定期进行复核。
三、保障措施
1. 生活补助
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城市居民人均350元/月左右,农村居民人均150元/月左右。
2. 医疗救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可获得一定的医疗补助。
3. 教育帮扶
子女享受免费教育和相关学习用品等优惠政策。
4. 就业帮扶
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并提供职业培训等支持。
总的来说,衡水市的低保制度旨在帮助经济困难家庭达到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还配套了医疗、教育等多方面的扶助举措,帮助低保家庭改善生活状况,走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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