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衡水市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比例由政府规定,个人缴纳比例通常为5%-8%的工资。
-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 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或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2. 生育保险:
- 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
- 缴费基数和比例由政府规定。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由个人自愿参保,缴费标准由政府制定。
- 可以通过银行或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等标准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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