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看守所的隶属部门和管理情况如下:
廊坊市看守所隶属于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公安局是廊坊市人民政府的执法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廊坊市看守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 羁押管理职责。依法羁押经司法机关决定拘留、逮捕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并对其实施管理监督。确保被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教育改造职责。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技能培训等,帮助被羁押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改过自新,为未来重新融入社会做好思想和技能准备。
3. 协助司法职责。协助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展相关诉讼活动,如提供被羁押人员的信息、配合讯问等。
4. 安全防范职责。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看守所内部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制止被羁押人员的越狱、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廊坊市看守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由廊坊市公安局直接领导。公安局下设的看守所管理科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编制预算、调配人员、采购物资等。同时,当地司法机关、人大等部门也会对看守所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廊坊市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看守所的职责定位、管理标准、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要求。例如《廊坊市看守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了看守所的管理规程、被羁押人员的权利义务、教育改造措施等内容。
总的来说,廊坊市看守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看守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构建更加公正、公开、公平的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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