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2. 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3. 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须在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由县乡民政部门联合复审确认并签字盖章上报。存在异议的情况则需要重新核查信息,然后按照上述步骤继续操作。若申请人未通过审核,也会通知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
4. 县民政部门对乡镇或街道上报的申请作出审批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救助类型明确救助金额和补助标准实施保障救助。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纳入低保名单,并开始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所有申请材料和审批过程需要完整存档备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人应被告知不批准的原因。如果低保申请通过再次审核或者抽检核实之后被确定真实无误的将被正式纳入低保名单并公示,保障金将在确认完成后的下个月开始发放。如果不符合动态管理条件,将会被取消低保资格并公示告知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如果被取消低保资格的人存在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如果申请过程中存在隐瞒虚报等情况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而被取消低保资格的家庭及其成员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其他规定,将会被记入社会救助工作对象信用档案或相关信用体系记录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秦皇岛市的社区服务中心或民政局工作人员获取更详细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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