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大病本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衰竭、重症肌无力、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Ⅰ型糖尿病等特殊大病。
2. 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已缴费满1年以上。
3. 在秦皇岛市行政辖区内长期居住和就医。
二、申请材料:
1. 本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定点医院确诊的疾病诊断证明。
3. 疾病诊断相关的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材料。
4. 填写完整的《秦皇岛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
三、申请流程:
1. 持申请材料前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大病登记。
2. 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发放《秦皇岛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格证》。
四、报销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和大病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支付比例为95%。
2. 个人账户资金耗尽后,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3. 大病保险基金赔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最低不得低于总费用的5%。
五、续办流程:
1. 每年按时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间内可持续保。
2. 持续得到定点医院的诊治且病情稳定的,可以续办大病本。
3. 续办时需提供新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
办理大病本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材料准备,群众可以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最新的办理政策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如有任何问题,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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