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外省在我市的有效期内,可以在我市直接使用。外省的转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在我市居住满三个月以上;2. 外省未在我市注销;3. 外省未被吊销、暂扣;4. 未达到法定的12分记分期满所提请吊销的;5. 石家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适合在我市使用的。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准备以下材料:1.原件及复印件;2.外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原交管所开具的同意转入的证明;6.体检证明(可在石家庄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7.申请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前往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外省转入手续。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办理地点和时段有所不同,建议您事先咨询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或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以确认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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