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指的是在合理范围内无人居住、无人使用或者已经超过一定时间没有人居住、无人使用的房屋。石家庄市空置房的界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判断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是界定空置房的首要条件。常见的判断依据包括:是否有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记录;房屋内是否有居民用品、日常生活用具等痕迹;周边邻居是否有人居住的证言等。
2. 房屋是否有人使用:除了有人居住外,房屋是否有人使用也是界定空置房的重要标准。例如,一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如果长时间没有租户入驻或者没有正常经营活动,即可认定为空置房。此外,考虑到特殊情况,如房屋主人因疾病、长期旅游等原因,暂时无法居住或使用的情况,可以做出相应的特殊判断。
3. 时间限制:一般来说,房屋长时间无人居住、无人使用可被界定为空置房。具体的时间限制因地区政策而异。例如,石家庄市规定,无人居住、无人使用的住房,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即可认定为空置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房屋,如正在出售或出租的房屋、正在装修的房屋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判断。此外,在界定空置房时,还需要排除自然灾害、政府征收、拆迁、修缮等原因导致无法居住、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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