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是全省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城市规模和人口规模都处于全省前列,因此也是全省各种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地区之一。针对广大居民的各种保障需要,石家庄市不断完善各项保险补贴政策,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医疗保险补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险补贴办法》,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0元,市级财政补贴100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元,市级财政补贴25元。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每年补贴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元,市级财政补贴10元。
二、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为了帮助城乡退休老人和农村五保户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老人和农村五保户,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三、失业保险补贴
针对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需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失业保险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补贴:失业期限为1个月至11个月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0%的失业前工资。
2、农民工失业保险补贴:失业期限为1个月至11个月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除此之外,石家庄市还制定了一些重点群体保险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1、老年人保险补贴: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保险补贴。
2、残疾人保险补贴:对身体有残疾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保险补贴。
3、低保家庭保险补贴:对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家庭成员,给予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的费用补贴。
总体来看,石家庄市的保险补贴政策覆盖了广泛的人群,保障标准合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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