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了解,唐山市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1.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是唐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2. 该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企业在开展建设项目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生态环境局审批。
3. 生态环境局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进行审查,最终作出审批决定。
4. 只有获得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企业才能正式开展建设项目。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
总之,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是负责当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主管部门。如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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