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模范评选是对在生产、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和激励的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评选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岗位要求,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3)取得过优秀员工、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劳模候选人等荣誉;
(4)无事故责任、质量责任、违法责任和失职渎职行为。
2.评选程序:
(1)由企事业单位内部组织选拔,提出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名单经工会或组织公开推荐;
(3)候选人名单报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审查筛选;
(4)经过初审、复审、最后审定,确定劳模名单;
(5)劳模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核,最后公示。
3.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劳模享受国家和地方各种荣誉和奖励,并可优先享受社会福利政策,如购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以上是根据一般的规定,具体关于唐山市劳模的评选条件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还需参考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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