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清河县寒假工资情况如下:
1. 根据河北省清河府的相关政策,清河县对于寒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有以下规定:
2. 城镇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寒假期间每天工资标准为80-120元不等,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自行确定。
3. 农村地区的寒假临时工工资标准,一般在70-100元/天之间,具体视工作岗位和任务强度而定。
4. 学生寒假工也可以根据所在学校和用工单位的规定领取一定的劳务报酬,通常在50-80元/天左右。
5.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为寒假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寒假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清河县寒假工资标准因岗位和地区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您可以再次向用工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