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与河北省张家口市关于深化合作推进两地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唐山市与张家口市的规定如下:
1. 加强城市间交通运输合作,优化道路、铁路和航空运输网络,推动唐山与张家口之间的交通互联互通。
2. 加强产业合作,优化资源布局,推进农产品、煤炭、电力等重点产业的合作与发展。
3. 加强农业合作,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
4. 加强教育合作,打造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5. 加强文化合作,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举办文化活动和交流。
6.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推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7. 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共同应对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问题。
8.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共同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9. 加强旅游合作,推动旅游资源共享与互补,打造河北省北部旅游经济合作区。
10. 加强人才合作,探索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以上是唐山市与张家口市之间的一些合作规定,旨在实现两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具体的合作细则和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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