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2019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其中,配偶可以获得18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赔偿金;子女和父母分别可以获得职工一年工资总额的60%和40%作为赔偿金。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严重创伤或者饮水受到严重污染而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2. 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严重残疾,需要长期护理的,将给予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定期生活补助金,具体数额应当由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本人残疾情况和所在地区的平均劳动报酬水平等因素实际计算。
3.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了非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遗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需根据职工工资、工龄等因素实际计算。
张家口市职工工伤和非工伤的赔偿标准均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遗属身份等因素实际计算,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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