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玉双、李聪)“感谢安国市法院,要不是你们尽心为企业着想,我们的损失就太了。”日前,安国市某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彬对安国市法院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
近日,安国市某药业公司因拖欠供货商货款,被供货商们告至法庭。安国市法院在执行此案的过程中了解到,该药业公司规模较小,如按照传统方式执行,企业原材料、厂房设备将被拍卖,所得价款既无法实现债权人利益,工人也将面临失业。
安国市法院坚持至上,充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引入临时管理人制度,即委托会计公司作为“临时管理人”接管公司财务,监管企业日常运营,实现企业基本账户不查封、现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的方式,在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助力被执行企业脱困。
“此外,我们法院在执行此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法官会议、债权人会议、法官释法明理,取得债权人理解支持,采用‘法院+债权人+第三方+公司’的模式,以催收账款为基础,分期偿还债权人货款,分供应商与企业顺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安国市法院组刘慧说。截至目前,该药业公司已按期清偿分到期债务,企业经营也恢复正常。
这一成功探索为安国市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思路。据了解,该院秉持“一案一研判、一案一策略”理念,在办理其他执行案件中,再次深化“临时管理人”机制,陆续帮扶三家企业,涉及个体商户600余人,货款、借款金额近亿元,最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