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1日从保定市创卫办获悉,保定市全力推动创建级卫生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助推品质生活之城,制定出台《创建卫生城市督导考评办法》,对市本级6个区实行创建情况综合督导考评机制。
《创建卫生城市督导考评办法》指出,考评对象包括市辖6区,分A、B两类,A类是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B类是徐水区、清苑区、满城区。考评内容包括《河北卫生城市标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表、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表内容;市委、市、市创卫办下达的创卫任务及交办创卫工作落实等情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督办卡督办问题整改落实以及资料按时报送情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创卫投诉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处置情况等。
考核实行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奖惩,考核按百分制打分。考评单位包括市创卫办、市综合执法、市住建、市市场监管、市教育、市卫健委和第三方机构。考评采取聘请或级爱卫专家、社会组织或在校学生组成第三方机构,按照《河北卫生城市标准》、评价表和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表,以检查形式,对各区进行测评打分。
保定市创卫办每月不间断对各区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并结合日常重点工作督办完成和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解决等内容进行考核打分。保定市综合执法、市住建5个门按本行业创卫标准及评价表和技术评估量化评价表,制定相应的专项考评打分标准,每月进行检查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将进行排名通报、季度点评,并根据考评排名每季度进行经济奖惩。
为确保考评办法落地见效,保定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评程序,强化工作纪律。明确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由市创卫指挥统一领导,市创卫办牵头负责,相关考评门配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严格按照时限、内容及要求开展督导并报送督导情况,统筹做好考评工作,最终达到创建目标。(记者刘亚辉 通讯员张春梅、肖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