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方案》提出,200亿元建行信贷额度用于中心城区和其他县(市、区)的城市功能提升。其中,城市更新落实185亿元信贷支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主城区城市内涝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保障性租赁落实10亿元信贷支持,用于新建和改建保障性租赁;租赁市场房源供给落实5亿元信贷支持,用于社会投资方筹集房源。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对基础类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做到“应改尽改”;对完善类以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的,力争做到“宜改即改”;对提升类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改造内容的,力争做到“能改则改”;对的配套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税费减免政策。同时,积极推进多层楼房加改装电梯,通过改造,提高居住品质,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整合现有雨污分流系统能力,、改造、修复并合理设计截流布点,采取多种分流,在下游进行增容、扩建和改造,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方案》还提到,培育市场盘活资产,增加租赁市场房源供给。摸底排查社会可用闲置(通过消防验收、机构安全性鉴定),通过税费等优惠政策,联合银行,扶持本地租赁企业做做强,引导闲置投向租赁市场。针对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物业、空置地产、酒店等,改建成有品质、满足多层次需求的集中式公寓,打造宜居城市,改善营商环境,为引才、留才提供有力支撑。(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