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 通讯员陈鹏)沧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自身职责,算好企业群众需求账、公积金资金有效供给账和公积金风险防控账“三笔账”,念好“四字诀”,精心谋划,精准施策,自今年4月份以来,陆续出台8项政策22条措施,为企业纾困,为购房职工解难,为活跃房地产市场助力,为稳住沧州市经济盘贡献公积金力量。
突出“快”字,精简办事资料,提升办事效率
沧州市将公积金合作楼盘准入资料中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缩减为“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见证即准入。加快贷款发放速度,由过去楼盘须达到多层主体封顶、高层7层以上方可按工程进度放款,调整为合作楼盘获得预售许可证完成准入备案,即可准许购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快速打入企业的预售房资金监管账户。推行贷款“一趟清”模式,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和发放速度。多项措施组合发力,让房地产企业销售回款时间缩短1个月以上,减轻了房地产企业资金流转压力。
突出“缓”字,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和职工充分协商、制定补缴计划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缓缴期限为申请日至今年年底。缓缴期间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保证了职工权益。目前,有4家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涉及职工449人,缓缴金额57万元。
突出“增”字,提高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额度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未婚子女新购首套和保障性,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缴存职工新购首套和改善型,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在不超出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年都可提取一次;上调租房提取额度至12000元/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提高到80万元;对购买绿色住宅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可达到96万元;降低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至20%,第二次降至30%;将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系数由50%提高到60%。
暂停执行单位缴存职工“存贷挂钩”政策,让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受缴存时间短、余额少的影响,能够贷到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共有645名租房职工按照12000元标准提取了公积金,421人按照新购首套和改善型相关政策提取了公积金,金额共计4046万元。357个职工家庭享受了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新政策,获得公积金贷款20449万元,户均贷款额57.28万元,较未调整政策时提升19.21万元。
突出“特”字,针对特定人群出台优惠政策
落实人才兴市,对沧州狮城人才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提取额度放宽至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限额的2倍。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缴存职工的贷款可贷额度上浮30%。落实拥军政策,对获得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在沧州市辖区内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50%,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至公积金管理确定的额的2倍。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