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一个多月
2000余人提取公积金2151.54万元
沧州市8月初出台租房提取公积金优惠政策以来,有效减少了缴存职工租房资金压力。截至9月底,租房提取的职工共2069人,同比增长37.4%;租房提取2151.54万元,同比增长61.58%。这是记者10月9日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今年8月初,沧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租房提取优惠政策,将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12000元上涨到每年16000元。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基础上,推出了按月租房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针对多子女家庭,“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提高至每年200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提高至每年25000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缴存地无房产的证明和原件,以及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或子女出生证明或有关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需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应出具配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缴存职工选择按月租房提取公积金即每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月的提取额度没有规定,但是一年内(自然年)提取额度不可超过政策规定上限,即160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一年不得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一年不得超过25000元。(记者庞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