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沧州市委杨慧主持市委会扩议,专题研究署委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水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沧州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委、决策署,把做好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检验,不断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主管责任、市县属地责任和有关门职能责任。要抓紧制定科学完善的整改方案,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对应原则,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责任分工体系,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要做到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相关门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完成的,也要制定具体方案,加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会议强调,要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抓整改。要严查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干失职渎职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态环境案件严查快办。要加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记者袁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