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赵会妮)为持续巩固法治创建成果,兴隆县对照法治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今年,兴隆县被河北委全面依法治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级法治示范县”。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法制审核工作。起草了《兴隆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兴隆县重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对全县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39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拟保留24件,拟废止15件。审查重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等文件草案28件。
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累计接待来访及来电人员37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件,维持17件,调解终止2件,撤销2件,1件正在审理之中。行政复议后提出行政诉讼议12件,已开庭审理完结11件,胜诉9件。与法院、检察院共同参加行政调解案件1件,双方达成和解撤诉。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放乡镇处罚事项111项,其中直接下放102项、委托下放9项。采取举办培训班、陪同实地执法等多种形式,提升乡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共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考试1次;举办公共法律业务培训班2期,门举办专项法律培训5次,组织案卷评查1次,下乡督导1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