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旭、白音、谢腾达)承德市生态环境兴隆县分立足职能定位,通过排查整治、深化“放管服”、服务企业发展等方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拉网排查整治,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全县38家产废单位完成了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查办了1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并成功磋商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违法单位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直接经济缺失共计69万元。
不断深化“放管服”,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时注重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等方式,并开辟重项目绿色通道,全年共审批26个项目自主登记备案,豁免审批学校、房地产、仓储等项目20个,基本实现项目环评审批“办事零跑办”。
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展班子成员下基层、进企业、到一线调研活动,班子成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项目和污染治理工程现场,为环境管理提供政策帮扶。主动上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排放标准,认真听取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诉求,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明确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积极做好与企业、基层和群众的协调联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