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何利艳、李笑)6月27日,承德县检察院邀请监督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强化外监督,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评查采用评查人“一”组合的形式,评查人首先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目的和标准以及主要案情,帮助监督员尽快进入评查状态。监督员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
“案件评查是检察机关内监督的重要手段,邀请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敢于接受外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对检察机关公正、高效履职有重要意义。”承德市代表、监督员孟宪礼说。
据介绍,邀请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承德县检察院接受群众监督的方式之一,该院多次邀请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听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司法规范化检查、专项座谈会议等办案活动,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切实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