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陈正)日前,邯郸市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该市新增(含新建、改建、改造、盘活)保障性租赁套数将超1万套(间),每年计划筹集不少于2000套(间)。
邯郸市保障和房产管理保障处负责人王兆启介绍,经过多年的发展,邯郸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各类保障性和棚改安置24.98万套,帮助近25万困难群众家庭改善了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与公租房相比,保障性租赁重点是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困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保障性租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点利用集体经营性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在城市里的老城区、工业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做到职住平衡。
《实施办法》明确,产权的保障性租赁采取公开摇号排序方式进行分配。实物配租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并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企业产权保障性租赁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配,仍有剩余房源的,可向社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按照低于市场租赁价格收取租金,并到辖区住建门备案。
《实施办法》对于的品质提出明确要求,水、电、气、暖、路、信等城市基础设施要配套齐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同时,在保障性租赁项目的用地、审批流程、税费负担、金融支持等方面都给予了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