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在北京。会上,邯郸市教育语言文字工作处被授予“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河北共有6个单位获得这一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是经批准,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近年来,邯郸市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语言环境,全市语言文字综合管理水平、普通话普及程度和社会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2018年以来,邯郸市接受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全顺利通过验收。截至2020年底,全市所有学校完成了学校语言文字达标任务。(记者孙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