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近日出台的《邯郸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就政策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宣传解读。
邯郸创制出台的《暂行办法》,是我首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弥补了全乃至全国“审监分离”下的制度空白。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暂行办法》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对包括、人防、人力资源、交通运输等在内的14个行业的27项涉企经营事项(其中市本级实施的事项为15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全力打造宽进严管的营商环境。
邯郸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审批制,是由申请人承诺、审批门当场审批、监管门进行核查的“极简”“极速办”审批模式。承担行政审批职责的门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核查办法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符合审批条件并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后果,行政审批门当场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业务监管门进行审批后核查。
与一般审批有所不同,告知承诺审批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信用为基础的“轻审批、重监管”的审批方式。一个信用良好、在“信用”平台无失信记录的企业,只要按照告知承诺书规定,提交必要的、符合规定的分材料,其他材料可以用承诺书代替,行政审批门实行“审核合一”,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相关监管门则会在审批后2个月内对企业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诺情形进行监管处罚的信息也将推送至信用门,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形成信用管理闭环,从而促进企业关注和提升企业信用状况。
自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目前市本级已有三百多家建筑企业、十四家拍卖企业等受益,鸡泽道路货物运输、名县人力资源公司、涉县财务记账公司也相继受益。(记者刘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