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财政支持力度、数字化转型奖励、首购首用补助……7月12日,市新闻办《秦皇岛市推进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专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有关内容。
这次发布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为从加财政支持力度、头企业奖励、升规奖励、落地奖励、数字化转型奖励、首购首用补助、争取政策资金、降低运营成本等8个方面,出台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鼓励支持措施。
对新引进市域外数字经济企业,经过认定且在我市入统纳税的,按照其营业收入年纳统数据,市级加倍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列入级、级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试点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智能化数字化项目,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享受我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企业或项目,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认定的头企业、经过各级各门认定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和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为列入发改委等5门发布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或项目清单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