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了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根据《民用航空法》《刑法》《飞行基本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研究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
二、管控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均应当按照《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等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门严厉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
2022年9月8日
承德市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民用航空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参照此通告要求列入管控范围。
二、管控时间:2022年9月1日0时至2022年11月15日24时。
三、管控措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广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当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体育、民政等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门依法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德市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