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焦磊)日前,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市公安等7门联合下发了《衡水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以解决因身份不明需要急救、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
据了解,衡水市、县两级分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卫生健康行政门会同财政门共同管理,并接受审计门和社会监督。基金用于支付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由基金给予补助。
对于无法提供有关明的患者,实施应急救治的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协助核查。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民政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门、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等确认的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据介绍,疾病应急救助费用是指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实施紧急救治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和救治情况发生的费用。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稳但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或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等不符合救助范围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对有支付能力,但通过隐瞒身份、编造虚假材料等手段恶意骗取基金的患者,应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范畴,实施联合惩戒。发现医疗机构弄虚作假的,将追回本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