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7月28日,廊坊市民政、廊坊市财政联合印发《关于提高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廊坊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
调整后,廊坊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40元。
此次提标,是继2020年提标后的再次提标,是廊坊市全面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