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防汛抗旱指挥《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汛〔2022〕7号)要求,经会商研究,廊坊市防汛抗旱指挥决定于7月27日14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强滚动会商研判,精准发布临灾预警避险信息,健全直达基层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和城市防洪排涝,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记者李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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