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区出台人工智能产业扶持措施
国内一流人工智能创新聚集区
对孵化器等服务平台每新引进人工智能相关企业10家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重创新项目,对获得或级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给予资助;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的给予补助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杰 通讯员陈哲)日前,《廊坊经济技术区人工智能产业扶持措施》出台,加快谋划人工智能产业布,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集群式发展,努力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聚集区和产业发展高地。
廊坊区从5个方面出台措施,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计算机视觉等核心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深度学的规模计算平台及海量数据库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以及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领域和硬件终端的产业化应用。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对孵化器等服务平台每新引进人工智能相关企业10家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重创新项目,对获得或级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给予资助;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的给予补助;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按照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20%给予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做强方面,主要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制造业重投资项目发展,主要支持超过两亿元的人工智能制造业项目,按照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除房产、土地外)的5%给予补贴;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和总落户方面,主要包括: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购买物业开展生产经营办公,对购买物业的人工智能企业进行补贴;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租用物业开展生产经营办公,对人工智能企业进行租金和装修补贴;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总落地,主要是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在区内所设立的综合型总、区域型总、功能型总,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环境优化方面,主要包括:支持企业重要人才培养,对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年度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的80%予以人才奖励;支持举办重活动,对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专题培训、创新创业赛等活动,给予活动支出补贴。
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共享平台方面,主要包括:支持平台共享,对平台软硬件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平台,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支持区内企业使用区内创新支撑平台,对使用区内共享平台的区内企业给予60%—80%的购买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