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检查进货消杀台账。通讯员韩毓璐 、周渤昊摄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邵江灏、尚宇航)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封控”期间民生物资质价问题可能带来的市民恐慌情绪,永清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磋商建议等方式与相关门形成战“疫”合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对县定点“民生保供”线上供应的商超门店的质价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通过“永清微生活”通告广市民,对米、面、粮、油、蔬菜、肉、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产品质量、采购渠道、销售及价格波动进行全面重点检查,同时由商家当场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
商家签署《价格诚信承诺书》。通讯员韩毓璐 、周渤昊摄
3月16日,永清县检察院组、检察长钱福利落实一把手责任,率领公益诉讼门干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对县域内七家定点线上供应的商超门店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摸排,重点对封控时期民生必需品的质量及销售价格以及“3·15”晚会曝光的涉及民生物资等问题进行排查。该院检察干警提醒商场负责人,在疫情期间,商品配送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保证商品质量、保证商品的价格稳定,严禁哄抬物价,确保老百姓正常生活,并建议市场监管门要加强食品价格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商场负责人和市场监管门均表示,一定要负起责任,保证让广群众在疫情期间合理消费、吃上平价食品,保证舌尖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门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为民的责任与担当,为疫情防控取得最终胜利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