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秦皇岛市新闻办公室《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会法工委、市海洋渔业、市司法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9月29日河北第十三届代表常务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该法规已于2021年9月30日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网站公布,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海岸线是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海洋生态保护的前沿阵地。我市作为沿海城市,拥有162.7公里海岸线,优质的沙滩和蔚蓝色的海洋是我市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也是我市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强度不断加,保护与的矛盾日益凸显,出现了临海占用海岸线, 海岸景观和生态功能遭到破坏,海洋环境污染,占用公众亲海空间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市会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追求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经报市委批准,将《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列入《秦皇岛市会2021年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导,依法加强海岸线的管理、保护、修复和海岸线污染治理,通过法治手段解决海岸线保护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助力“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一流国际化旅游城市。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由市海洋渔业承担《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法制门协调把关,于2020年12月9日经市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会审议。期间,市会通过提前介入和督导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和指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和环境资源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2021年8月18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代表常务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
《条例》共22条。第一条至第五条,对立法目的、保护范围、和门职责、建筑退缩线制度作出了规定;第六条至第十条,对岸线的分类保护制度,特别是严格保护岸线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对海砂和沙滩的保护、禁止围海填海和圈占岸线作出了规定;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对岸线的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对岸线的整治修复和海洋灾害防治作出了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对投诉举报、公职人员法律责任和条例的施行日期作出了规定。
加强海岸线保护,是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合理利用海洋空间资源、保障民生福祉的需要,对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美丽”,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科学依法利用和保护海岸线,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市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的重举措,将积极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