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石鑫)3月10日,从秦皇岛市应急管理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较及以上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印发《煤矿重事故隐患督办制度》等九项煤矿管理制度,涉及煤矿复工验收、重隐患挂牌督办、暗查、“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举报、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报告等九项内容。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方面,将严格复工验收程序,煤矿企业复工前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复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组织生产活动,严格复工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时,煤矿企业必须组织整改,整改完毕经复验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煤矿重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中,对重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建立督办台账。按规定向或上级主管门报告。对按期整改的,按程序消号;对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落实处罚并继续监督整改。
《煤矿暗查工作制度》强调煤矿安全生产暗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揭隐患、查问题、追责任、促整改。《煤矿“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坚持把随机抽查作为对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等监管监察检查活动的主要方式。
对于《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明确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要求、举报受理、对举报人的奖罚。《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初期抢救,救护受伤害人员,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长负责指挥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煤矿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报告制度》分别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全市煤矿生产安全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以及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制定详细的措施,对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重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事故发生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