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秦皇岛卢龙县法院按照秦皇岛市中院关于开展“冀执利剑”集中统一行动的安排署,打响新年集中执行行动第一。
1月4日凌晨6点45分,卢龙县法院组、院长刘辉带领执行、法警队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整装集结完毕。在秦皇岛市中院组副、常务副院长胡永军的动员讲话后,院长刘辉指挥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卢龙镇、刘田各庄镇、木井镇、石门镇等执行现场,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县代表、政协、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见证了此次执行行动。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在做到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坚定决心。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19人,警车6辆,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共8处,拘传被执行人5人,当场履行4万元,执行完毕1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达成执行和解金额15万元。(记者庞博、徐鹏远 通讯员司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