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秦皇岛市财政多措并举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深化采购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2022年,全市采购预算37.99亿元,实际采购合同36.2亿元,节约资金1.79亿元,节支率4.71%。全年采购项目数1859个,服务参与采购企业近万家。
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通过专门面向、整体预留、比例预留、评审价格扣除等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22年,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占82.1%,其中小微企业小企业83.5%,均超过规定比例。积极推动“互联网+采购”的深度融合,实现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提升企业交易便利度。全面取消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过程全面实现“零收费”和告知承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企业准入门槛。
从采购需求源头抓起,建立并执行利企制度。编制了《秦皇岛市采购(计划)需求》模板,并于2022年9月在全市推广应用,对需求中技术、服务等条款疑似倾向型的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修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采购事项的通知》,从资金落实、意向公开、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强化管理。评审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建立定期对各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制度,2023年4月,制定出台《秦皇岛市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方案》,提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推出多种便利措施方便企业。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8日起,将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从工作时间延长至全天24小时均可操作,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采购文件,无障碍参与采购活动。完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公告提示功能,有针对性地提醒各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发布合同公告、完成合同备案,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信息全面公开, 并专人盯办,发现公告中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立即责令整改,提升采购透明度。
注重采购政策宣传实效,通过财政门户网站、业务工作群、印发操作手册、制作展牌等方式宣传采购政策。举办采购代理机构和市直门单位采购业务培训会,增强在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编制及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县区采购工作座谈会,提高采购监管水平。
同时,创新机制保障供应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质疑投诉调解机制,实行先倾听、后调解、再裁决的模式, 主动联系相关供应商、采购人,深入了解投诉供应商的诉求,及时掌握质疑投诉关键点,耐心讲解相关采购政策,对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采购当事人对秦皇岛市采购营商环境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