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邢云)9月10日凌晨,河北邢台市襄都区法院执行干警王泉鑫、赵伟、孙培航仍在进行车辆扣押收尾工作。之前,襄都区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申请法院立即扣押。执行干警立即奔赴现场,历时13个小时,连续扣押3辆车,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这是襄都区法院构建“一三五十”分段集约模式破解执行难的一个事例。今年以来,襄都区法院围绕案件办理流程“一个主轴”,进一步健全“流程分段、人员分类、权责清晰、节点监管、事务集约、配合顺畅”的案件办理流程模式,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流程节点监控管理员,实行流程节点每日巡查制度,节点监控管理员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对所有在办执行案件开展节点巡查。对临界超期节点,保证在30分钟内通知案件主办人及时处置。对上级节点超期督办事项,1小时内接收并通知案件主办人处置,所有节点超期督办至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处置完毕。
按照时间节点不同,襄都区法院把执行工作分为执行启动、执行实施、执行结案三个阶段,按照职责分工设立质效组、内勤组、外勤组、启动组、结案组,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由原来执行法官直接下达指令、依靠个案人工监督管理转变为依靠信息化手段、节点监控、分权集约为特点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同时,襄都区法院以坚持完善执行考核、坚持严肃追责问责等“五个坚持”为支撑,狠抓执行队伍,并明确每一件执行案件,坚决做到“必须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应查尽查”等“十个必须”,将规范执行落实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流程。
据了解,在全上半年度执行工作考核中,襄都区法院位居全市第一名。截至9月份,襄都区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1593件,同比增加417件,上升35.46%;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1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同比上升31.25%; 结案平均用时54.26天,同比缩短37.56天,缩短40.91%。另外,发放司法救助金60万元,帮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