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印发《张家口市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今年在7个县区27个乡镇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166个,总规模8.224万千瓦,项目建成后可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约4000万元。
据悉,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禀赋,进一步壮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张家口市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庄进行资源梳理和电网接入条件分析,筛选出166个符合条件村,按照每村不超过500千瓦配置光伏指标进行。
方案规定,各县区作为光伏+乡村振兴项目责任主体,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以服务乡村振兴为中心,全面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尤其是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建尽建、能建全建。对各县区后期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等项目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统筹项目资源,深入挖掘土地、电网等条件,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项目方面,根据方案,对或平台公司采用财政资金投资的分布式+乡村振兴项目,支持相关县区统筹资金用于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用于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鼓励村集体利用公共建筑屋顶、闲置土地、荒山荒坡、工业废弃地等入股,参与分布式+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可采用一村一站、多村联建等方式;电网公司要加强与市县能源主管门对接沟通,全力做好配套电网,农网改造资金重点向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倾斜,保障分布式光伏规模接入需要。(记者王宁 通讯员苏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