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执法、守牢安全底线,创建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决定从10个方面具体措施入手,让违法者“吃到苦头”、守法者“尝到甜头”,从而防范化解重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执法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为全市后奥运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意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打击非法就是保护合法”理念,要求执法人员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主责主业,认真开展监管执法,力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突出“严实细”,力戒“宽松软”,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从而推动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推行执法预告制度。除暗查活动外,其常执法活动要根据企业规模等具体情况,提前将检查内容、要求,法律责任告知被检查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要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执法工作模式,“边执法、边普法”“边执法、边服务”,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剖析深层次原因,指导其采取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要依法开展包容审慎执法。依据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如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规定情形的,可不予行政处罚;要扎实开展“说理式”执法。执法过程中,讲清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讲明使用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道理”,讲透是否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情理”;要“一企一策”实施精准执法。围绕重点环节、门和重风险,做到执法对象精准、事项精准、方式精准、惩戒精准。
此外,《意见》还对如何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利、严肃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等作了具体要求。(记者郭霞 通讯员朱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