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张家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关于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通知》,对2022年6月1日以来全款购房、贷款购房分别如何享受提取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全款购房。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配偶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二是贷款购房。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配偶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的,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记者阴杰、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