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教育公布了《2021年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张家口市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同时,从今年起,张家口市将严格控制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生数量,并逐年递减,最迟2023年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生。
关于招生原则,该办法指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力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市外公办普通高中未经教育批准不得在张家口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生工作由市教育统筹管理。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张家口市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在张家口市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未按照规定招收的学生,张家口市不予确认,在张家口市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张家口市招生资格。
关于招生计划,该办法指出,从今年起,张家口市将严格控制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生数量,并逐年递减,最迟2023年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生。计划在张家口市招生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审批地市级教育门提出招生申请,由审批地市级教育门统一将各学校招生计划,一次性书面函告张家口市教育。未向张家口市告知备案的,不得在张家口市招生。
关于录取规则,该办法指出,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招录的学生,必须通过张家口市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统一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经张家口市确认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按生源规模分配到各县区,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区按学生志愿组织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张家口市录取学生,必须经张家口市教育确认。确认通过后,向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市教育发放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张家口市教育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张家口市各县区将严格按照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擅自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规办理的,将严肃追究县区教育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此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须在张家口市教育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和规定时间后录取学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张家口市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本校志愿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录取张家口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已被张家口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张家口市坚决打击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