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关于深化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从加放权赋能力度、创新审批流程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14项重点举措,力促区提速增效。
在创新审批流程方面,制定一系列创新性措施,重点包括健全工程项目“全链条”审批机制,推进区土地收储和预审,统筹推进“一张蓝图”项目实施;创新区用地供给,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标准地+承诺制”“一二级土地时长共同推进”等方式,提高土地手续办理效率;试行“函证结合”备案审批方式,将区项目“四阶段”审批程序与冬奥项目审批制度充分衔接;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等。
“该《意见》的实施将普惠全市16家区。”市行政审批副长夏海刚介绍,市行政审批将进一步加对区放权赋能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区行政审批,不具备条件的区在所属县区行政审批设立审批专区,对区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优先办理。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项目实施全程代办领办机制,专职代办队伍服务企业;对进驻区内企业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接入实施并联审批,实行“一站式”上门服务。(记者李丽华 通讯员杨峰、武剑)